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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可降解材料行业资讯,点击进入发布日期:202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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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可降解材料行业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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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欧盟新法规,“生物基”、“可生物降解”不能乱标!

2024年1月17日,欧洲议会最终批准了一项指令,该指令将改善产品标签并禁止使用误导性的环境声明。该指令是《Empowering consumers for the green transition(帮助消费者实现绿色转型)》,旨在保护消费者免受误导性营销行为的影响,并帮助他们做出更好的购买选择。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欧盟将在禁止的商业行为清单中增加一些与绿色清洗和商品提前过时有关的有问题的营销习惯。

新法规将禁止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使用“环保”、“天然”、“可生物降解”、“生物基”、“气候中性”或“生态”等一般环境声明,从而使产品标签更清晰、更可信。鉴于可持续标签的泛滥和未能使用比较数据造成的混乱,可持续标签的使用现在也将受到监管。未来,欧盟将只允许基于官方认证计划或由公共当局建立的可持续发展标签。此外,该指令将禁止声称产品因排放抵消计划而对环境产生中性、减少或积极影响。(来源:生物降解材料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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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图来自新法规Empowering consumers for the green transi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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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生物降解地膜土壤降解安全性评价等5项国家标准发布

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在2023年11月27日发布的“关于批准发布《液压缸试验方法》等468项推荐性国家标准的公告”中,包括了:塑料实验室条件下测定暴露于海洋环境基质中塑料材料分解率和崩解程度的试验方法、塑料农业和园艺地膜用土壤生物降解材料生物降解性能、生态毒性和成分控制的要求和试验方法、塑料在实际野外条件海洋环境中塑料材料崩解度的测定、塑料暴露于海水中塑料材料需氧生物分解的测定第1部分:采用分析释放二氧化碳的方法、塑料暴露于海水中塑料材料需氧生物分解的测定第2部分:采用测定密闭呼吸计内需氧量的方法。(来源:降解塑料专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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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国家

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已经2023年12月1日第6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同时废止。

2024年本《目录》鼓励类共涉及50个行业,其中多项与生物基及生物降解材料相关。

生物基材料“鼓励类”包括:以非粮生物质为原料的高分子材料,农业领域的秸秆原料化利用。汽车领域的生物基复合材料。建材领域的秸秆生物质墙板(砖)、生物质建材,生物降解复合材料制造技术及装备。轻工领域的多元糖醇及生物法化工多元醇。纺织领域的聚对苯二甲酸丙二醇酯(PTT)、莱赛尔短纤(单线5万吨以上)及莱赛尔纤维长丝、生物基纤维材料(以竹、麻等新型可再生资源为原料的再生纤维素纤维、海藻纤维、壳聚糖纤维、动植物蛋白纤维、生物基聚酰胺、生物基聚酯等)。

降解材料“鼓励类”包括:可降解聚合物的开发与生产,全生物降解地膜,二氧化碳制聚碳酸酯类和生物可降解塑料等高分子材料,轻工领域的生物降解塑料及其系列产品开发、生产与应用,全生物降解育苗钵、盘及相关农资包装材料。纺织领域的生物可降解聚酯,可降解纤维材料〔聚丁二酸丁二酯(PBS)、聚对苯二甲酸-己二酸丁二醇酯(PBAT)、聚己内酯(PCL)、聚3-羟基烷酸酯(PHA)、聚乳酸纤维(PLA)等〕。(来源:生物降解材料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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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工信部生物基纤维升级方案出炉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等四部门近日联合印发《纺织工业提质升级实施方案(2023—2025年)》,其中重点涉及七大重点任务,在提及面向重大需求加强关键技术突破中,聚乳酸纤维、莱赛尔纤维、生物基聚酰胺纤维等多种生物基纤维新材料被列为重点技术突破方向。(来源:生态环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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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河南推广50万亩全生物降解地膜

河南省常年地膜覆盖面积800多万亩,年用量4.11万吨。全生物降解地膜成本较高是制约其大规模推广应用的难点,从2022年开始河南省利用中央财政专项补贴资金示范推广全生物降解地膜50万亩,在适宜覆膜作物中占比很小。省农业农村厅有关负责人建议:严查非标地膜,提高农民应用加厚高强度地膜的积极性,从源头保障地膜可回收;加大对全生物降解地膜产品研发支持力度,有效降低生产成本,通过试点示范,适当补贴,用典型用效益引导群众逐步使用全生物降解地膜。(来源:河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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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四川探索地膜科学使用回收处置模式

“2023年,我们回收了全区220多吨废弃地膜,其中大部分已运往专业公司进行处置。”利州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负责人张国晴介绍,回收站负责中转全区81个村级回收点收集到的废弃地膜。自2018年开始,利州区探索建立了依托供销合作社体系的回收处置模式,每回收1吨废弃地膜,给予回收站2800元补贴。

鼓励探索建立科学高效的回收处置模式,四川引导各地结合覆膜作物分布,构建县、乡、村(基地)三级回收网络,全省建立各级各类回收网点(站点)8883个,现有国控地膜残留监测点20个、省控监测点100个。此外,全省还布设了16个地膜使用效果监测点,开展全生物降解地膜效果评价,示范展示新产品应用效果。

四川将继续加大新型地膜推广使用力度,引导农户防治地膜白色污染。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农业资源环境处处长张柯介绍:近两年,我们积极争取财政资金3.75亿元,推广使用加厚高强度地膜和全生物降解地膜共1150万亩。(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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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新法正式通过,废止“山西省禁止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规定”

近日,山西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山西省城乡垃圾管理条例》。

《条例》用地方立法形式对山西省在垃圾管理实践中形成的经验做法予以固化和推广,共六章60条,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条例》第三十一、第三十二、第三十三条规定,对禁止和限制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的名录管理、替代产品推广、有关部门的职责等进行规范。同时废止2021年7月29日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的《山西省禁止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规定

第三十一条 本省依法禁止、限制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

禁止、限制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实行名录管理。省人民政府发展改革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禁止、限制名录,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禁止、限制名录应当包含实施品类、实施地区、实施行业、完成时限等内容,并实行动态调整。

第三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支持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替代材料和产品的研发、引进和推广,培育有利于规范回收和循环利用、减少污染的新业态新模式。

对生产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替代品的企业,给予财政补贴、政府采购、绿色信贷、人才引进等方面的支持。

第三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生态环境、市场监督管理、工业和信息化、财政、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农业农村、商务、小企业发展促进、文化和旅游、城市管理、邮政、供销合作社等部门应当按照国家和本省规定的职责,做好禁止、限制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的监督管理工作。(来源:山西日报)


苏州贝彩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苏州贝彩纳米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6月,是一家集研发、生产、销售于一体,并拥有一系列自主知识产权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公司致力于功能纳米新材料的研发及其产业化应用,与苏州大学搭建全方位的产学研平台,建有江苏省优秀研究生工作站。公司现有授权专利300余项,承担国家重点研发项目1项,荣获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科技进步二等奖、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相城高新区2020年度优秀新经济企业等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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